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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险索赔纠纷咨询***团队在线服务「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8 02:43:00        作者:保信







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

签字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明细清单,定损单,,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额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提起民事。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


保险赔偿的顺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

保险赔偿的顺序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保险金不足以赔偿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先赔付精神损害。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对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适用理解

对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适用理解 1、确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应从条款的实质内容看,而不是仅从形式上看。有的免责条款不一定在免责内容中,可能出现在合同中的其他部分,只要该条款是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责任或加重了投保人责任的条款,都属于免责条款。 2、修改后保险法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共同作为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判断是否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既要看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及形式要件又要看明确说明义务的具体内涵即实质要件。 3、从说明程度看,就是保险公司应以一个普通人的知识和社会经验,通过说明能够就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人在认识上达成一致作为限度,即保险人的说明应当以正常的普通人能够理解的程度为限。


意外赔偿协议书需要注意的地方

意外赔偿协议书需要注意的地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工作、生活等节奏都日益加快,特别是建筑业等更是迅猛发展。建筑工人数量越来越多,为我国的国家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意外时有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家属要承担丧失亲人的痛苦,公司也要承担很大的经济等诸方面的压力。意外赔偿协议书签订的时候,双方总是闹得很厉害,不利于事情的解决。所以,如果公司能够给员工投保员工意外险,那么在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将会对员工进行赔付,因工受伤,因为投保了保险,责任就转移到了保险公司一方,公司可以减轻一部分的压力。而且这对员工家属而言,也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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